近日,共青团十堰市委印发《关于2021年度全市共青团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》,对全市56家单位予以表彰,安豪集团榜上有名。
2021年,安豪集团团委在团市委和集团党委的坚强领导下,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、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,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紧紧围绕公司经营发展中心工作,以凝聚青年为政治责任,以服务大局为工作主线,以当好桥梁为重要职能,践行“敢超”精神,切实履行团的职责和义务,为集团公司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贡献了青春力量。
据悉,安豪集团已连续多年荣获全市“共青团工作先进单位”称号,这是上级团组织对安豪集团共青团工作的肯定,也是鼓励和鞭策。
下一步,安豪集团团委将把握建团100周年契机,全面审视自身潜能和差距,进一步扬优势、补短板、强弱项、始终牢记为党育人崇高使命,教育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坚定不移“听党话? 跟党走”,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。